德國工作假期計劃

香港/德國工作假期計劃於2009年7月1日生效,每年雙方均提供300個名額。德國總領事館會要求申請者出示經濟證明(約為2,000歐元之存款證明),以示有能力在當地短期逗留。

德國

成功申請的人士,可獲德國政府簽發一張工作假期簽證。申請人可於十二個月的逗留期間從事短期工作,惟受聘於同一僱主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三個月,亦可選擇修讀一個為期不多於六個月的培訓課程。有關詳情及申請表格可於以下網址下載:
http://www.hongkong.diplo.de.

勞工處提醒參加者在出發前須按照規定投購適當的醫療 (包括治療後運送)、住院及/或責任保險,以分擔參與計劃/安排期間在當地可能須要支付的有關費用。

有關在德國生活、旅遊及尋找工作的資料可參考以下網址: http://www.young-germany.de
http://www.deutschland.de
http://www.germany-tourism.de
http://www.arbeitsagentur.de (只有德文版)

備註:個別工作假期計劃的詳細安排可能會有改變,參加者宜在申請前先向領事館查詢有關詳情。

資料: 香港勞工處


工作假期計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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