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工作假期計劃

香港/加拿大工作假期安排於2010年3月1日生效,每年雙方各提供200個名額。申請人需出示經濟證明(約為2,500加元之存款證明),以示有能力在當地短期逗留。

加拿大

成功申請的人士,將可獲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簽發一封可在加拿大入境地點換取工作許可証的介紹信。申請人可於當地逗留最多十二個月,並可在假期期間工作或修讀總計不多於六個月的短期課程。申請表格及相關資料可於加拿大駐香港總領事館的網頁下載:http://www.hongkong.gc.ca

勞工處提醒參加者在出發前須按照規定投購適當的醫療 (包括治療後運送)、住院及/或責任保險,以分擔參與計劃/安排期間在當地可能須要支付的有關費用。

有關在加拿大生活、短期工作及旅遊的資料可參考以下網址:

http://www.cic.gc.ca/english/newcomers/before-canada.asp
http://www.cic.gc.ca/english/work/index.asp
http://www.canada.travel/splash.en-ca.html

備註:個別工作假期計劃的詳細安排可能會有改變,參加者宜在申請前先向領事館查詢有關詳情。


 

工作假期計劃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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